不光是香港读法律的学生,有很多在英国读完名校的研究生,如果是想当律师的,其最好的选择是香港而不是英国。因为即使是牛津剑桥的法学研究生也很难在英国找到工作.在香港做律师必须要是法学专业的人才可以的,你研究生读的必须是法律,不过香港法律LLM只招收法律毕业的本科生的,所以你的专业必须要是法律,然后本科毕业必须要有二等荣誉学士学位,就国内的大学来说你的GPA需要在3.0以上才有资格申请香港的法律研究生,法律是一个很严谨的专业,所以香港这个专业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
目前香港只有三所院校开办法律的课程: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如果你在香港念书,那在取得这三所大学的法学士学位和法学专业证书或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学士学位及法律学深造证书后,仍须完成两年的实习律师实习期,表现良好,才可获认许在香港以律师身份执业。
对于在港读法律的同学,在取得上述学士学位及证书并完成6个月的实习大律师实习期后(pupilage),便可获认许为大律师;但如要执业,他还须再实习6个月(在该段实习期内,他可在限定范围内以大律师身分执业)(limited practice)。 而其他大学的法律系毕业生可循下列途径,在香港取得大律师或律师执业资格: 先考取法学专业证书/法律学深造证书,然后任实习律师两年或实习大律师一年; 通过或获豁免海外律师资格考试,并符合获认许后的执业规定而取得律师资格;或 通过大律师资格考试,并完成所规定的实习大律师实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