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两个程序
从2004年开始,至今已有90余个国家和地区签发了电子护照。为顺应全球护照电子化发展趋势,2009年开始公安部就开始筹备电子护照的相关事宜了。
据了解,公民在填写《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时,不再要求申请人填写个人简历和政治面貌等内容,填写的时间相对缩短不少。另外《申请表》增设了紧急情况联系人一栏,需要填写两位亲友的联系方式,以便于紧急情况下与亲友取得联系。这是以前申办护照时所没有的内容。与之前申办普通护照相比,申领条件、时限都与以往相同,办理价格仍然是200元。公民在申请电子普通护照时只是增加了两个程序:增加了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及当场签署本人姓名的内容。对于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均应当现场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不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监护人同意提供申请人指纹信息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现场采集。申请人因指纹缺失、损坏无法按捺指纹的,可以不采集指纹信息。采集指纹时需要采集双手的拇指指纹,要按照先右手、后左手的顺序轮流进行,如果出现破损、缺失,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和小指,采集指纹之后的程序就是签名。
另外一方面:签署姓名方面,公民应当当场在《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上签名,以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申请人签名信息扫描至电子普通护照资料页。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签名也是有讲究的,签名时应当横向书写,必须签在申请表指定的矩形框内,不得压线或者倾斜,各字之间距离不超过半个字。只有这样,民警才能快速地成功扫描申请人签名信息。